》、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J.P.Morgan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J.P.Morgan8CSInvestments(GP)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689,909.2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74,533.1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7%/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2,831.2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类 C类 合计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716.40 20,716.40 中国银行 - 86,447.22 86,447.22 合计 - 107,163.62 107,163.62 注: 1.基金销售服务费仅对C类基金份额收取。 2.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X0.4%/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6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98,715.93 127,798.8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2,000,000元,于2015年1月12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78,588,868.60元,属于第二层次余额为40,970,600.00,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8,659,041.00 12.28 其中:股票 28,659,041.00 12.28 2 固定收益投资 190,900,427.60 81.78 其中:债券 190,900,427.60 81.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80,259.93 1.66 7 其他各项资产 10,000,483.18 4.28 8 合计 233,440,211.71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233,000.00 0.80 C 制造业 6,211,260.00 4.0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24,420.00 1.96 J 金融业 17,180,861.00 11.11 K 房地产业 1,009,500.00 0.6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8,659,041.00 18.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900,000 9,792,000.00 6.33 2 600036 招商银行 249,700 4,142,523.00 2.68 3 601998 中信银行 390,700 3,180,298.00 2.06 4 300295 三六五网 39,900 3,024,420.00 1.96 5 300065 海兰信 150,000 2,541,000.00 1.64 6 002390 信邦制药 70,000 1,415,400.00 0.92 7 000983 西山煤电 150,000 1,233,000.00 0.80 8 000718 苏宁环球 150,000 1,009,500.00 0.65 9 601299 中国北车 90,000 660,600.00 0.43 10 000401 冀东水泥 50,000 653,500.00 0.4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5,994,593.66 10.34 2 600016 民生银行 8,894,000.00 5.75 3 300065 海兰信 8,861,396.64 5.73 4 000656 金科股份 6,523,027.93 4.22 5 000776 广发证券 5,585,728.67 3.61 6 000869 张裕A 5,566,032.61 3.60 7 601009 南京银行 5,556,509.18 3.59 8 000671 阳光城 5,372,231.67 3.47 9 601989 中国重工 5,358,644.35 3.46 10 000686 东北证券 4,802,469.26 3.10 11 600000 浦发银行 4,675,800.00 3.02 12 000562 宏源证券 4,565,214.26 2.95 13 600545 新疆城建 4,543,507.47 2.94 14 000961 中南建设 4,369,535.93 2.83 15 000666 经纬纺机 4,347,815.17 2.81 16 000877 天山股份 4,345,165.57 2.81 17 000983 西山煤电 4,192,946.39 2.71 18 600036 招商银行 4,005,599.00 2.59 19 002100 天康生物 3,964,900.85 2.56 20 601328 交通银行 3,956,441.40 2.56 21 000024 招商地产 3,910,202.00 2.53 22 600422 昆药集团 3,876,891.62 2.51 23 300295 三六五网 3,848,785.50 2.49 24 601901 方正证券 3,605,642.00 2.33 25 002304 洋河股份 3,484,437.65 2.25 26 601111 中国国航 3,351,168.00 2.17 27 601939 建设银行 3,349,476.84 2.17 28 000065 北方国际 3,162,045.04 2.04 29 601318 中国平安 3,125,000.00 2.02 30 601998 中信银行 3,106,065.00 2.01 31 000712 锦龙股份 3,095,275.80 2.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7,811,023.98 11.52 2 000656 金科股份 7,463,315.23 4.83 3 000776 广发证券 6,382,889.55 4.13 4 601009 南京银行 5,632,414.46 3.64 5 300065 海兰信 5,548,554.08 3.59 6 601989 中国重工 5,364,837.11 3.47 7 000671 阳光城 5,349,673.35 3.46 8 000686 东北证券 5,318,954.78 3.44 9 000869 张裕A 5,198,223.47 3.36 10 000562 宏源证券 5,155,707.00 3.33 11 000961 中南建设 5,055,021.72 3.27 12 000024 招商地产 4,930,389.00 3.19 13 600000 浦发银行 4,733,376.94 3.06 14 000666 经纬纺机 4,471,925.22 2.89 15 600545 新疆城建 4,432,657.43 2.87 16 000877 天山股份 4,424,130.00 2.86 17 002100 天康生物 4,135,252.75 2.67 18 600422 昆明制药 4,097,048.17 2.65 19 601328 交通银行 3,846,400.00 2.49 20 601318 中国平安 3,553,210.70 2.30 21 002304 洋河股份 3,536,276.03 2.29 22 601901 方正证券 3,520,773.20 2.28 23 601939 建设银行 3,494,086.00 2.26 24 601111 中国国航 3,456,324.00 2.23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265,878,212.6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47,362,546.59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248,500.00 4.6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303,000.00 19.5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303,000.00 19.59 4 企业债券 109,329,383.90 70.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44,019,543.70 28.46 8 其他 - - 9 合计 190,900,427.60 123.4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0327 14进出27 200,000 20,030,000.00 12.95 2 018001 国开1301 100,000 10,273,000.00 6.64 3 1480510 14黄陂城投债 100,000 10,147,000.00 6.56 4 1480514 14鄂州城投债02 100,000 10,133,000.00 6.55 5 122336 13牡丹01 80,000 7,828,000.00 5.0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冀东水泥,证券代码:000401)于2014年9月10日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公司)收到吉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省价处[201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公司2011年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吉林公司停止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对吉林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冀东水泥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3,863.2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92,258.3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83,959.29 5 应收申购款 190,402.2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000,483.18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20 南山转债 6,980,500.00 4.51 2 110011 歌华转债 6,633,500.00 4.29 3 110023 民生转债 5,530,800.00 3.58 4 110015 石化转债 5,261,880.00 3.40 5 113002 工行转债 2,983,800.00 1.93 6 128006 长青转债 2,617,940.00 1.69 7 113005 平安转债 1,804,200.00 1.17 8 127002 徐工转债 1,779,119.70 1.15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A 489 254,163.13 75,002,500.00 60.35% 49,283,269.26 39.65%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C 328 36,854.07 - - 12,088,135.93 100.00% 合计 817 166,920.32 75,002,500.00 55.00% 61,371,405.19 45.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A 112.72 0.0001%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C - - 合计 112.72 0.000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A 0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A 0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A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6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471,719,184.29 89,228,964.9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2,454,748.37 2,791,863.67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79,888,163.40 79,932,692.7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4,285,769.26 12,088,135.93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发布公告:因工作需要,胡志强先生自2014年4月3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第一次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元。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未受稽查或处罚,亦未发现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上海证券 1 227,695,854.99 44.84% 317,612.45 54.82% - 高华证券 1 280,132,754.86 55.16% 261,798.64 45.18% -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资本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 3.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依据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本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4.本基金于2014年6月11日正式成立,以上均为本期新增席位,无注销席位。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其它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上海证券 547,954,585.88 93.13% 5,186,800,000.00 99.82% - - - - 高华证券 40,436,642.89 6.87% 9,570,000.00 0.18%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